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上虞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,东邻余姚市,南接嵊州,西连绍兴县,北濒钱塘江河口,隔水与海盐县相望。经纬度跨东经120°36′23″~121°6′9″、北纬29°43′38″~30°16′17″。全境基本轮廓呈南北向长方形,南北最长60公里,东西最宽46公里,面积1403平方公里,其中钱塘江河口水域212.3平方公里。上虞地形南高北低,南部低山丘陵与北部水网平原面积参半,俗称“五山一水四分田”。南部低山丘陵分属两支,东南系四明山余脉,较为高峻,覆卮山海拔861.3米,是全县最高点;西南属会稽山余脉,略为平缓,最高点罗村山海拔390.7米。北部水网平原属宁绍平原范畴,地势低平,平均海拔5米左右。最北端是滨海高亢平原,平均海拔10米左右。上虞地处北亚热带南缘,属东亚季风气候,季风显著,气候温和,四季分明,湿润多雨。又因地形复杂,光、温、水地域差异明显,灾害性天气较多,总趋势是洪涝多于干旱。年平均气温16.4℃,无霜期251天左右,一般年降雨量1400毫米上下。上虞境内矿藏有铁、锰、铜、铅锌、金银、叶蜡石、萤石、高岭土、石英、白云石、黄铁等,其中叶蜡石估计蕴藏量约200万吨,已有40余年的开采历史。